今天看到,北京大学《关于给予沈阳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颇觉不当。其一、没有调查被害人高岩一方的证据。彼时,高岩虽死,但作为证人的高岩亲朋好友还在,有关的书信文件或也还在,为何不去调查取证,而予以选择性
面对高岩事件,北大、南大、上师大都作出声明。北大表示“立即复核情况”,“经查阅相关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 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这一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 7月北京大学
高岩去世二十年后的清明节,她的北大同学李悠悠站出来,以一篇《现南京大学文学语言学系主任、长江学者沈阳教授,女生高岩的死真的与你无关吗?》,实名检举现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曾在1996年任教于北京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