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2017年至2022年8月,全国法院审结非法集资一审刑事案件6.02万件10.87万人,后审判处置了北京“e租宝”、“昆明泛亚”、江苏“钱宝”、上海“阜兴”等一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
最明显的是P2P,2015年底e租宝暴雷后,据统计,从2015年12月到2017年底,仅国家层面就出台了20多个监管文件。每当一个新的文件出台,跟不上监管要求的平台就倒掉一批。
戴志康的辩护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翟建、刘春园在辩护词中称,综观已经判决的被定为集资诈骗罪的“e租宝案”“善林案”等,与本案存在质的区别。
戴志康的辩护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翟建、刘春园在辩护词中称,综观已经判决的被定为集资诈骗罪的“e租宝案”“善林案”等,与本案存在质的区别。
直到2020年1月8日,“e租宝”被查四年多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才发布首次资金清退公告。而根据2019年10月该法院公布的判决书,“e租宝”集资款损失超过380亿元。
直到2020年1月8日,“e租宝”被查四年多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才发布首次资金清退公告。而根据2019年10月该法院公布的判决书,“e租宝”集资款损失超过380亿元。
后来成为大要案主体的e租宝、泛亚、善林金融均曾风光一时,其资金膨胀速度、承诺的高回报率等反常之处显而易见,当时已引起专家和媒体的广泛质疑。当事人对其行为后果也心知肚明。
还有些BigTech公司搞自融,如云南泛亚、E租宝等进行自融,造成严重金融风险事件。 三是BigTech公司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网络信息技术,经营模式和算法的趋同,增强了金融风险传染性。
但是制度建设的速度落后于预期,时至2015年下半年爆发的e租宝事件方加速了监管办法的出台速度,但监管办法仍存在落地可行性的障碍以及在各地实际执行中的松紧不一问题。
e租宝、理想宝、团贷网、网利宝等多个P2P平台爆雷,似乎都已成为了过去式。而动辄数亿元、数十亿元难以追回的损失,变成了一个个冰冷的数字。
在挽回损失方面,最高法院工作报告点名两件大案,分别是:2019年北京、上海等地法院有序推进“e租宝”等涉互联网金融案件清偿工作,依法参与涉金融风险重大案件处置;云南等法院依法审理 “泛亚有色”等非法集资案件
从2013年开始爆发式增长到2015年首爆出“e租宝”非吸大案,再到如今各地忙“清退”,P2P在中国的发展“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2016年初时一度达到约3000家平台,到2019年10月末时已仅剩
像云南泛亚和E租宝就可能干了很多自融的事,E租宝不仅自融甚至还转移到缅甸。在这之后还发生了一些比它们更严重的案例,有些尚未详尽公开报道,仍在处理过程中。
赵秀才这段时间炒股被套新能源版块套,投资被e租宝撬,不顺心的事都堆在了一起,心情正不爽,一见阿Q皮笑肉不笑,一副无事献殷勤的样子,自然对他保持警惕,拖根板凳把他安顿在三米之外才开口问:老Q,有啥事,除了借钱借东西之外
但唯一性确认,无法识别类似e租宝这样的骗局,而我们目前要防范的金融风险,主要是违规吸储、集资诈骗、过高的杠杆率等,这些问题,区块链技术帮不上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