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志康的辩护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翟建、刘春园在辩护词中称,综观已经判决的被定为集资诈骗罪的“e租宝案”“善林案”等,与本案存在质的区别。
直到2020年1月8日,“e租宝”被查四年多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才发布首次资金清退公告。而根据2019年10月该法院公布的判决书,“e租宝”集资款损失超过380亿元。
后来成为大要案主体的e租宝、泛亚、善林金融均曾风光一时,其资金膨胀速度、承诺的高回报率等反常之处显而易见,当时已引起专家和媒体的广泛质疑。当事人对其行为后果也心知肚明。
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将于7月2日至8月30日对“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集资的全国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此次私募基金暂停工商登记的背景与2016年初十分相似,当时是e租宝、泛亚、中晋等P2P公司相继爆雷,广大投资者牵涉其中;现在大量P2P公司违约,有向私募基金传染风险之势,近期是原本被视为正规军的私募机构也相继出现跑路
“联合授信效果待察” 艾瑞巴蒂:以前e租宝出事的时候,至少上了一周的新闻头条,最近各种网贷平台爆雷太多、太快,反而没人关注,就是想关注也不知道该关注哪一个了。
但总体看,相比2015年底引起行业甚至全国震动的“e租宝事件”,近期的波动仍处于较为可控的状态。这是因为,过去两年监管部门一直引导机构无风险退出市场,这一思路也会在今后的整治工作中继续。
一位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相关人士援引2015年12月爆发的e租宝案为例说,在e租宝风险还没有蔓延时,借助“打非”监测预警平台,很早就发现e租宝的异常指数很高,当时就怀疑项目真实性。
文|财新周刊 吴雨俭 近期钱宝网骗局的爆发,让很多人联想到2015年末的“e租宝事件”。作为彼时线上规模第四大的P2P公司,e租宝案是以融资租赁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
出乎多数人意料,吸收资金超过500亿元的e租宝集资诈骗案爆发两年之后,以江苏南京为中心的一场庞氏骗局席卷全国,参与者上百万,资金黑洞甚至超过e租宝,创下新纪录。
近年五花八门的金融创新,为非法集资巧立名目提供了便利,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突破了区域性限制,且传播迅速,如e租宝、云南泛亚等重大非法集资案,涉及20多个省份,非法集资规模达几百亿元。
文|财新周刊 吴雨俭 尽管举国震惊的“e租宝事件”后,P2P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有所下降。但此起彼伏、打着农民合作社等旗号的非法集资活动又在农村活跃起来,呈现“下乡进村”的新趋势。
与会人士透露,尚福林在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要继续发挥好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的作用,推动各方严格履行原则,指导做好e租宝、昆明泛亚等重大事件的处置,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组织者、参与者
假如有监管的话,像e租宝这样的高风险平台应该是可以被剔除出去的。而现在监管部门突然要求所有P2P平台在短期内从信用中介转为信息中介,这给行业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2014年7月,钰诚集团将改造后的平台命名为“e租宝”,自其上线至2015年12月被查封,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
2015年的股市震荡已经显示,割据式的分业监管和铁路警察式分段监管,无法使场外配资的全过程纳入监管视野;及至e租宝事件、泛亚交易所事件等非法集资案件发生,更表明现有框架无法打破刚性兑付僵局;而今天的“宝万之争
最近被披露的e租宝是一个比较明显的例子,上市公司重庆建峰、包钢股份、恒源煤电均向e租宝借款人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利率约6%。